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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竹杯”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大赛开赛在即
2012-09-28 15:37:0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92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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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星中国“丝竹杯”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大赛先后由(教育部等九部委)CHC国情办文化产业委员会、文化部所属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香港)现代教育研究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主办,得到了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中国现代文化出版社、北京光明智业书刊社等单位领导、专家的鼎力支持,由中国文化管理学会青少年艺术中心、北京当代前沿管理咨询中心、北京华夏复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先后承办。2005年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

 “丝竹杯”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大赛即将开启

  举办此次活动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素质教育、繁荣和发展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的精神,大力推广、普及艺术教育,不断促进青少年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发现和推出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全面展示近年来文艺教育的成果。
  “搜星中国”系列青少年文艺活动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青少年综合赛事之一。以赛事规模大、比赛类别全,场面大、氛围浓、接待标准高、评委权威专业、组织严谨有序、旅游安排周到细致、后续服务丰富多彩而广受欢迎,已经成为具有很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著名品牌。中央电视台做过多次新闻报道。参与活动的青少年将参加形象代言人、搜星大使的选拔。
  “丝竹杯”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大赛将给民族乐器专业从事者和业余学习者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与交流展示的平台。本次大赛更具创新化,大众化,年轻化和专业化特色,由地方协会(学会)、地方青少年组织,地方媒体,艺术机构、艺术院校积极配合,使本次活动更具广泛性。
  活动内容包括民族器乐大赛、民族器乐展演,学术交流,大师讲坛等一系列活动,“丝竹杯”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大赛初赛将于2012年9月-11月在全国各地启动,在二十个省份设立初赛赛区,将于2013年2月13日起在北京举办全国总决赛和颁奖音乐会。
  
主办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
  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
  现代教育研究杂志社北京华夏复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
  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现代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现代文化出版社北京光明智业书刊社
 
组委会主任:  
  汪建德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会长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
  秦麟征: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院长、中国未来研究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研究员、教授
  薛焕玉: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理事长、中央教科所战略研究室原主任、教授
鞠文涛中国文化管理学会艺术研究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秘书长:贾开福
  常务副秘书长:李明田
  艺术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赵寒阳著名教育家音乐家中国二胡学会副会长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张维良著名笛子演奏家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竹笛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音乐学院教授
  张强青年琵琶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
  董建辉青年二胡演奏家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教授
  杨春林著名指挥家作曲家中央音乐学院客席教授
  范冉著名古筝演奏家天津音乐学院青年教师
  焦山林著名打击乐演奏家中国音乐学院青年教师
  赵洁著名琵琶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青年教师
  李云海中国戏曲学院教授,著名竹笛演奏家
  蒋躞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友歌舞团一级指挥
  杨庶正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著名指挥家
  陈瑶中央音乐学院古筝硕士,沈阳音乐学院副教授
  谢丹中央音乐学院二胡、琵琶硕士
  王志清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编导
  张云柱人民日报社处长人民日报培训学院院长
  唐子淇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北京光年传媒集团培训拓展总监
  初赛时间:2012年10月至11月下旬
  初赛地点:各地区指定分赛点与全国网络赛区
  全国决赛时间:2013年2月14日至2月17日
  全国决赛地点:中国-北京
  
一比赛形式
  本届比赛分为两轮现场比赛进行,初赛在全国各地举办,决赛在首都北京举办。
  1. 初赛:2012年10月至11月下旬在全国各地指定赛点与全国网上赛点同时举办。由组委会特派主评委和监察员到各赛场督查。
组委会於2012年12月1日前向各赛区入选决赛的选手发出参赛通知,初评结果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2. 决赛:2013年2月14至2月17日在北京决赛。决赛报名工作由各分赛区承办方承担,并负责组团带队参加北京总决赛,网络赛区由全国组委会统一负责。决赛赛事的组织安排工作及评委会成员的确定与邀请,由全国组委会负责。
取得决赛资格的选手,需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二比赛种类
  比赛按乐器的种类分为拉弦组、弹拨组、吹打组,以器乐独奏和器乐组合两种形式进行。
  1. 器乐独奏:二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扬琴、竹笛、葫芦丝、唢呐、笙、打击等独奏乐器都可以参加比赛。
  2.器乐合奏:各类乐器齐奏和重奏均可参加,参赛选手人数为2人以上15人以下。
  3. 鼓励演奏形式的创新和原创作品的创作。
 
  注:
  1.器乐合奏(管乐、弦乐、打击乐合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以上比赛项目伴奏带、服装、乐器(古筝扬琴除外)均需自备;伴奏带要求选择u盘、CD;乐器音准自己调试;活动场地提供基本音响设备,有特殊要求者请自备。
  三比赛组别:
  儿童A组(6-8岁)儿童B组(9-11岁)
  少年A组(12-14 岁)少年B组(15-17 岁)
  青年专业组(18岁以上)合奏组(年龄不限)
  四奖项设置及奖品:
  1.决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特等奖设奖品(由大赛特约赞助商提供)及颁发奖杯、证书,金、银、铜奖颁发奖杯、证书,优秀表演奖颁发证书。
  2.设立最佳新星奖、最佳才艺奖、最佳形象奖、最佳舞台风尚奖,颁发证书。
  3.为获得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艺术教育贡献奖”证书,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特聘其为“特约研究员”,并发给聘书;为获得银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4.为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匾牌。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特聘其单位领导为“客座教授”,并发给聘书。
  五活动程序
  1.各地设立活动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制定活动细则报批后展开活动;
  2.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学校(培训中心、青少年宫等)可以按活动要求独立选拔、组队参加总决赛。
  3.各地组委会和协作单位为参加决赛的选手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截止日前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4.参赛者原则上应由各地统一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素质训练、礼仪常识、专业提高和竞赛技巧。
  5. 进入总决赛的选手将决出各项目奖项并获颁奖。
  6. 全国组委会可提供统一印制的地方选拔赛进入决赛选手的通知书。
  六评选办法
  1.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委由全国活动组委会面向全国(主要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国家一级艺术社团)聘请著名的音乐家、专家组成,各项目评委人数每组三至五名,其中三分之二的评委须具备高级专业职称。
  2.评委的评分为选手获奖依据。专家独立打分(评分采用10分制,起评分为8.00分,最高分为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签名。
  3.展示过程设监审组,负责监督活动中的公平、公正和处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七参加总决赛须知
  1. 参加总决赛所需资料:
  (1)报名表;(2)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包括籍贯、出生年月、学习或工作单位、特长、获奖情况等),(3)照片及证件复印件(同底1寸照片4张,艺术彩照、生活照3张;身份证或户口簿正本的复印件1张)、陪同人员1寸照片1张。
  2. 各地组委会为参加决赛的选手集中办理报名手续、交纳决赛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3. 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4. 30人以上组委会可提供免费接送站服务,30人以下的团队费用自理。
  5. 选手食宿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和管理,未成年人须有陪同人员陪护,以保证安全和活动的秩序。
  6.参选选手须注意仪容仪表,待人接物,礼貌周到。
  7.选手和陪同必须服从活动组委会的统一管理,遵守赛场规则,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对不遵守赛场规则,甚至破坏赛场秩序者,组委会将立即驱逐出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8.选手和陪同进出活动场地,需持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或陪同证。
  9.全国组委会提供的后续活动,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加。

Tags:丝竹杯 青少年民族器乐大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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